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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四章雷霆

朦胧的月光下,林恩峡谷难民营沉浸于一派静谧之中,从山麓间吹拂而来的微风,有时会晃动铁丝网上挂着的众多空罐头盒,发出单调响声,同时也会使空气中多了些许垃圾腐臭的气味。

整座难民营占地近百亩,分内外两层,外层是军营,纵横排列着整齐的军用帐蓬,干净的过道,专用的训练基地,甚至还有篮球场,而内层则是难民居住的地方,除了单薄破旧的帐蓬以外,还有些临时搭建的房子,由泥土、干草和简易木板盖成,由于缺乏修葺,多数看上去已经破烂不堪,摇摇欲坠。

难民营之所以选址在林恩峡谷,是经过多方论证考量的,这里的地理地势方便管理,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大牧场,只要在峡谷两边设立铁丝网、哨卡,难民营所有难民的出入自由便都被限制住了。

难民营在1972年年底最高峰时,曾住有三万多难民,东南亚各国的人,在这里几乎都能找到,各种各样的语言喧嚣其中,很是热闹,可以说是真正的民族大融合,当然,这种民族大融合只是表面现象,每当发放食物的时候,就会发生激烈战争,有时为了一颗糖果,一杯饮水,都有可能闹出人命。

很多负责看守的士兵最喜欢做的事情,就是从铁丝网外往里扔食物,然后象古罗马贵族在斗兽场观看角斗士厮杀一样,极具优越感的观赏着难民们的血腥肉搏,评论着,感叹着,然后再心满意足的离开。

可以说,正是因为这样恶劣的生存条件,才促进了东南亚族群黑帮的最终产生。

越南人人数最多,是难民营的主体,仗着人多势众,率先形成黑帮团体,开始四处抢占食物。

出于自保,印度人、马来西亚人、缅甸人等也有样学样,形成各自的小帮派,与越南帮抗争,随着时间推移,难民开始被逐步遣送,有的被押解到北方的埃科贝去挖矿、修路、建造水库,共同的命运,艰苦的环境,使这些暴力份子又摒弃了仇恨,联合在一起,谋划着如何才能从寒冰偏僻荒芜的北方,重新返回到花花世界的城市,过上幸福生活。

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经过商议,所有帮派都联合在了一起,派出核心战斗成员,组成先遣军,形成所谓的东南亚族群黑帮。

要想生存,要想过上好日子,就必须有地盘,有经济来源。

在认识到这一点后,东南亚族群黑帮开始向各大城市渗透,在渗透的过程中,他们又发现,各地的华人黑帮是最好的欺辱对象后,于是,他们开始四处出击,后来,更联系上了加拿大第一大黑帮组织地狱天使,在其支持下,潜行回到温哥华,重新住进难民营。

事实证明,住进难民营,实在是一招绝妙好棋,等于是在黑帮战争中,自己的指挥部置身在政府军队的保护之下,大本营安全永远无忧。

华人黑帮有一个特点,那就是对内凶恨,对外懦弱,同时,又绝不敢与官方争斗。

可以说,这一举措,已然使东南亚族群黑帮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。

现在,整座难民营里大概还有一千多难民,这是难民署特意留下,准备经过培训,使之会成为温哥华市最低贱的体力劳动者。

峡谷内是一块盆地,盆地的西北角处,有一个小山坡,山坡顶上,鹤立鸡群般的耸立着四、五顶高大帐篷,在这些帐篷里面,住着的便是东南亚族群黑帮的暴力份子,总共有一百多人,因为跟华埠商会交战,其中有不少人都拖着伤病之躯。

那个山坡既通风,视线又好,可以说是峡谷内的最佳驻营地。

月光照在铁丝网上,地面形成网格状的阴影,两名巡逻的士兵在散漫的巡视中碰聚在了一起,相互挡风吸烟。

夜间巡逻是一件极其枯燥无味的事情,两名士兵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闭话。

“进城的那帮家伙,一定都在弗得泽街的酒吧里享福呢,也不知回来时,能不能给咱俩带瓶酒?”一名士兵抱怨的说道,他所说的弗得泽街,是温哥华有名的红灯区。

今天是周末假期,有一多半驻守士兵进城潇洒去了。

“营中有那么多娘们,难道还不够玩的?非要去找妓女,花冤枉钱!”另一名士兵不以为然的喷吐着烟气。

“都玩腻了!又干又瘦,长得也丑,没意思。”

第一名士兵解释道:“前两天,我用一块面包,就上了一个印度妞,如果不是因为打牌把钱输光,去不了弗得泽街,我才不会上她呢,脏不说,身上还有股怪味,手能摸到的地方,全是骨头,我上她的时候,随我怎么耸动,她都跟没感觉似的自顾自吃着面包,我******当时就射了!”

“也有漂亮的啊!就在昨天,我摸了一个越南妞的屁股,翘翘的,感觉好极了!”另一名士兵反驳道,眯着眼睛回味:“对了,就是那个经常跟刀疤脸走在一起的女人,真******水灵。”

“刀疤脸?你摸了刀疤脸的女人?!他可是越南帮里最凶悍的杀手啊!上个月报纸上报道,把唐人街店铺老板分尸的事情,听说就是他干的!那是一个杀人狂魔!”第一个士兵大惊小怪的道:“你竟敢摸他的女人,你胆子可真够大的。”

“最凶悍的杀手?嗤,算个屁啊!那是黄皮猴子之间的事,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,前阵子老挝帮的帮主,对,就是那个秃头,过哨卡时被奥里德砸了一枪托,不也没敢吱声么,在这里,他们不敢犯刺。”另一个士兵淫亵的说道:“下一次,咱俩巡营的时候,如果再看到那女的,就把她带到哨卡里轮了。”

“那动作可要快,听说这些家伙与唐人街的黑帮战争已经结束,很快就要撤离出难民营了,他们今天晚上,还在山坡上摆酒庆祝呢,又唱又跳的,喝到半夜才安静下来。”第一名士兵被扇呼的两眼放光,兽血沸腾。

“嗯,那就明晚上,到时候,把西罗也喊上、、、、、、”

两名士兵正说得热闹,忽听头顶上,传来一声口哨,抬起头,就见在箭楼上值班的同僚,正把探照灯向远处照去,顺着探照灯的光柱一瞅,夜色中的盘山道上,有两个光点正在缓慢移动着,很显然,那是一前一后的两辆汽车。

“咦,这么晚,怎么还会有车来?会是谁?”每个哨兵都一肚子奇怪,因为这条盘山道唯一通往的目的地,便是难民营。

奇怪归奇怪,但谁都没有更多想法。

随着距离接近,马达轰鸣,夜色中,两辆汽车一摇一晃的渐渐显露出来了轮廓,前面一辆是军用吉普,早已看惯的形状,熟悉得都能背下来的军牌号码,这是驻守军队最高指挥官弗列德少校的专车,而后面一辆则是挂着帆布篷的军用卡车,比较有些陌生。

两辆车的车速都不快,晃晃悠悠接近哨卡,接着,从吉普车副驾驶位置,探出了弗列德少校的脑袋,恼怒的挥着手,示意探照灯不要乱照,同时命令哨卡的路障搬开,让车辆通行。

没有人注意到,在探照灯灯光的照射下,这位林恩大峡谷驻守军队最高指挥官的脸上,多少都显得有些苍白。

这么晚了,弗列德少校来干什么?难道是因为服侍的不够用力,被他老婆给打了出来?后面跟着的那辆军用卡车上,会不会是采购来的新鲜牛排?!——两名哨兵胡乱的猜测着。

哨兵敞开路障,任凭吉普车和军用卡车畅通无阻的穿过驻军营房,驶入难民营广场,最后停在西北山脚下的阴影处。

车门开启,一只擦拭着油光锃亮的军靴探了出来,接着,跳下一个笔直挺拔的身影,背着手,四下打量了一下,最后,他把他的目光,锁定在半山坡的方向。

他举止从容,就象是将军在视察阵地,透着股说不出来的英武和倨傲,而点头呵腰跟随在他身边的弗列德少校,仿佛是个跟班。

不知是什么大人物呢?

也许是个将军,来突击视察营盘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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