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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晋以来刺史职权有三:治民、治军、监察。
自汉末大乱,刺史渐得操持行政权,带将军者并得领兵指挥军事之权,称为领兵刺史。不领兵的刺史则称为单车刺史。
单车刺史究属少数,大多数的州刺史均加将军之号,得开府置僚属,故其佐吏有州吏与府佐两者。州吏的任用权属刺史,将军府佐由朝廷除授,而事实上刺史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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